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社保政策不断完善,日益健全。规定越具体明晰,企业执行上的操作空间越来越小,各类不规范操作导致的风险和成本必然增加。
2013年11月人社部出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正式施,对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保问题施行多项强制措施,包括发给企业限期补缴通知、强行划拨、财产抵缴等方式,较以往规定措施严厉,可行性高。目前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中的风险防控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需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加以重视。
因社保缴纳发生的争议
以签署协议形式不缴社保
以身份设置障碍不缴社保
以试用期为由不缴社保
降低社保缴费基数
建议:
建立内部社保管理规范,对员工入职参保严把关;
理清员工与企业建立的关系,按社保政策缴纳保险;
企业管理者应梳理未缴、漏缴等情形,如发现问题,及时办理补缴。
因社保待遇发生的争议
养老保险待遇争议
医疗保险待遇争议
工伤保险待遇争议
生育保险待遇争议
建议:
医疗、工伤、生育待遇支付多发生在员工在职期间,在社保争议中占有较高比例。
待遇争议发生概率及赔偿数额较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应着重关注,规避此类风险。
把握问题关键点,找出最佳解决方案。
因社保手续办理发生的争议
异地缴纳社保争议
社保转移争议
退休手续争议
领取失业金争议
建议:
此类争议往往耗费HR的时间和精力, 应快速处理,避免留下隐患。
提早准备,掌握社保实操政策,熟练运用于人力资源日常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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